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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嚴格按照《公司法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起現代法人治理結構,包括代表公司全體股東利益的最高權利機構——股東大會,公司重大決策機構——董事會和代表股東行使監督權的監事會。在董事會下公司還設立了戰略、薪酬與考核、提名、審計等四個專業委員會,以保證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項上的審慎研究與科學決策。公司還按照財政部、證監會等五部委出臺的《企業內部控制制度》建立了全面系統的內控制度,以保證公司的規范運作。
由董事會聘任的公司總裁全面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;其他高管人員協助總裁分管各方面工作。定期召開的總裁辦公會是處理公司日常事務的管理機制,對公司的各項經營活動在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做出決定。


公司向下屬各分、子公司和事業部輸送資本、管理與戰略;下屬各分、子公司和事業部向公司輸送利潤、市場與客戶資源。公司內部根據業務需要設立了6個職能部門,各部門分工協作,由以總裁為首的高管團隊領導。各職能部門在公司的統一部署下,對公司的全部業務進行控制與管理,以保障各項業務活動的有序運行。